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不执行当地人民法院已经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以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以抵抗法院执行的;采用多种不同的形式,转移资产或者逃避当地法院执行的,法院都可以对其进行拘留,对情节严重且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证据确凿的,法院可以直接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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