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者,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进行罚款和行政拘留,或者按交通肇事罪给予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或有恶劣情节者可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者刑期更重。具体判刑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和伤亡人数而定。
法律分析
一、肇事逃逸应该怎么处罚
1、对交通肇事逃逸者,可以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罚:
(1)、首先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肇事逃逸者的责任。
(2)、如果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给予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交通肇事罪给予刑事处罚。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起点为:
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3、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4、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5、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6、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7、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结语
交通肇事逃逸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受到相应处罚。若不构成犯罪,可处以200-2000元罚款并可能行政拘留;若构成犯罪,可按交通肇事罪刑事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或有特别恶劣情节者,属于交通肇事罪加重犯,刑期可从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起点根据责任程度和后果而定,以确保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