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案件当中不批捕的条件是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现有的证据不符合批捕的条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逮捕的必要性。在这三种情形当中检察院都有可能会做出不批捕的决定,可是,不批捕不等于一定不构成刑事犯罪。
第一种情形主要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包括:
1、不可抗力行为造成损失;
2、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5、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二种情形是指对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逮捕,包括:
1、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
2、仅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的;
3、证明有无犯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难以排除的等9种情形。
第三种情形是指虽然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七种情形。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
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大多数的民众都特别关注人民检察院批捕的这个决定,甚至有些人会认为不批捕就代表没罪,批捕就代表有罪,这些想法都太过绝对化。检察院不批捕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像批捕如此重要的决定,检察院如果做出了错误的裁定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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