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释放证明是公安机关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对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将其释放而不再羁押。然而,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表示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仍会进行案件侦查,如果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将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最终由法院审理和判决。
法律分析
有用,公安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的释放证明,是一种法律文书,指公安机关对于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故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而不再羁押。另外,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表示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仍会进行案件侦查,如果认为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仍会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最后也仍会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证明书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取保候审证明书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提供的一项证明文件。该证明书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取保候审证明书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必备文件,是法院决定是否准许被告人取保候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其次,取保候审证明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的身份和条件的明确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保障作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证明书并非万能的法律工具,其适用范围主要限于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期间的取保候审阶段,对于其他法律事务可能并不具备同等的效力和适用性。因此,在使用取保候审证明书时,应当充分了解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取保候审证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出具,用于释放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它仅表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再羁押,而不意味着不追究犯罪责任。公安机关仍会进行案件侦查,并将符合条件的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最终由法院审理。取保候审证明书在刑事诉讼中具备重要的法律效力,是法院决定是否准许被告人取保候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但需注意,其适用范围有限,仅适用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取保候审阶段。在使用时,应了解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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