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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有期徒刑考验期的长度是多长?

2023-03-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一般为判决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拘役缓刑考验期为判决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缓刑期间罪犯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离开居住地需经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缓刑可根据罪犯表现良好或再犯罪进行条件变更。缓刑执行程序由法院或保护观察机关负责,我国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旨在改造罪犯,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法律分析

一、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期限是多久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

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二、缓刑的执行程序

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

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

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

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因此从全文叙述可以得知,缓刑作为国家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为了确保服刑人员能积极的进行改造以便早早回归社会,所以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一般为判决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而拘役缓刑考验期为判决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是为了帮助罪犯积极改造,尽早回归社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一般为判决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判决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在缓刑期内,罪犯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地需获得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期间,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若罪犯表现良好且不再犯罪,缓刑期满后可不再执行原判或缩短缓刑考验期;若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法院将撤销缓刑并决定处以新的刑罚。缓刑的执行由法院或保护观察机关负责,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进行考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下列案件在本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八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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