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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我的肖像权怎么办

2022-07-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个人肖像。当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侵害到自己的肖像权之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向法院提交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同时垫付诉讼费。,虽然肖像权是法定的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以下的情况下,权利人需要对自己肖像的使用、制作、公开等持有一定的容忍义务:,1、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2、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3、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4、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5、犯罪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肖像权被侵犯的,权利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肖像权,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肖像权,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当他人侵犯到自己的肖像权之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向法院提交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同时垫付诉讼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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