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受贿罪的减刑条件,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等。限制减刑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和暴力犯罪者的措施,但并非完全不能减刑,而是要从时间和幅度上严格掌握。
法律分析
一、受贿罪的减刑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外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前款罪,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限制减刑是不是不能减刑
1、不是。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3、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结语
减刑作为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有助于促使其悔改和回归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受贿罪犯,如果其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或立功等重大表现,可以减刑。而对于特别严重的贪污犯罪,法律规定了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并非完全不能减刑,而是要在时间和幅度上严格掌握。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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