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1、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2、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3、公民有权对个人童心内容保密。,4、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他人隐私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侵犯别人隐私的行为包括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禁止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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