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容留他人卖淫会危害社会并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卖淫场所或便利条件。根据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容留卖淫罪的法律解释和刑罚幅度是怎样的?
容留卖淫罪是指在法律上,指使、强迫、引诱、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容留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判定有罪的人,将会面临不同的刑罚幅度。具体的刑罚幅度根据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刑罚范围从拘役、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法律对容留卖淫罪的严惩旨在保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共道德,以防止卖淫活动的滋生和蔓延,保护卖淫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结语
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该罪的刑罚从拘役、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严惩此罪旨在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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