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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用承担的债务是什么

2020-12-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另一方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方离婚之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都承担清偿的责任,并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有清偿的义务。在实践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的,不一定就属于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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