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