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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免责的具体情形

2022-04-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医疗过失的责任需基于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不可抗力不属医疗过失。病人疾病自然转归或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可免责。医院免责需患方完全过错,否则需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确定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医疗纠纷中医院误诊的责任与赔偿

医疗纠纷中,医院误诊的责任与赔偿问题备受关注。在医疗过程中,误诊可能导致患者的健康受损甚至生命危险,因此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医院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其次,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诊断水平和专业能力,减少误诊的发生。此外,医院还应提供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如重新诊断、治疗或转院等,以减轻患者的损失。对于误诊造成的损害,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具体金额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失、医疗过程中的过失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理确定。总之,医院误诊的责任不可忽视,应加强管理和规范,以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医院误诊责任重大,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诊断水平。对于属于医疗意外、病人自然转归、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等情况,医院可免责。但若患者过错存在,医院应分别确定双方的责任。医院应提供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过失程度和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医院应加强管理和规范,保障患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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