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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2024-05-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1、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最好在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下来之后再交易。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当然前提是买卖协议本身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存在主体不适格或者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

2、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以后出现纠纷。如果想要购买,只能由双方签订一份书面购买协议,约定清楚相关事项,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此种情况不收法律保护。

一、拆迁安置房购买注意事项

1、调查清楚房子未拆迁时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之前有产权证,拆迁之后还没有及时办理,但是如果有拆迁协议书的话,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但是一定不要怕麻烦。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如果拆迁安置房在拆迁的时候手续不全,那么,即使有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来办理。房产证办下来之后产权还是属于原来的房主,不利于购房者。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二、买卖安置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最好不要购买。

(二)安置房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如关于安置房的交易,我国规定其实只要有房产证的话,那么其实也是可以进行销售的。因此,大家如果要购买安置房的话,一定要注意房子的房产证。除此以外,对于上海市政府对安置房的相关政策大家一定要及时的了解一下,因为毕竟安置房各地的销售政策都不完全是一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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