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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的员工如何维权?

2024-03-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主要思想是公司需要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员工的工资作为赔偿,同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以及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如果劳动合同未写明薪资待遇,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不签合同需要双倍赔偿员工的工资。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交保险造成的损失,一个月的工资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支付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

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解除劳动合同除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4、工作、业务的交接;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薪资待遇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2、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

3、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结语

未签订合同的员工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结算工资、转移档案、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同时,如果劳动合同未明确薪资待遇,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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