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 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发放。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 a2/A2 …… an-1/An-1 an/An)÷N。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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