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失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失物和盗赃物应归还所有人,但如果当事人是购买所得,那么它们两者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法律规定,遗失物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应归还物品所有人,但两年之后即可适用于善意取得。而盗赃物则适用于善意取得,只要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所购得,就可以拥有该物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三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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