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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开庭家属可以去吗?

2020-09-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所以说,通常情况下,不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与案件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以及被告的近亲属都是不得旁听的,但是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的被告,一般是可以有法定代表人在场旁听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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