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疗异地备案怎么办理?

2024-05-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