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中未判刑者有两个阶段:拘留和逮捕。拘留最长37天,逮捕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日。
法律分析
没有被判刑的人关在看守所,有两个阶段:拘留和逮捕。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逮捕的最长期限是七个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拓展延伸
未决判决逮捕期限问题的规定:法律保障与司法实践
《未决判决逮捕期限问题的规定:法律保障与司法实践》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未决判决逮捕期限问题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决判决逮捕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不能过长而侵犯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法律规定了逮捕期限的上限,同时也明确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逮捕期限的条件和程序。司法实践中,法官和检察官在处理未决判决逮捕期限问题时,应严格依法操作,确保合法、公正、透明。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提高办案效率,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保障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完善,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结语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未决判决逮捕期限的规定旨在保障公民权益,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法律明确了逮捕期限的上限,并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延长条件和程序。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按法操作,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提高办案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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