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第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商业秘密侵权人对权力人所应当承担的权利。这种责任对权力人来说是一种补偿,在实践中也被认为是比较“实惠”的。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约责任。应按双方签定的保密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违约人虽没有造成权利人损失的,但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的仍应支付。
2、侵权责任。首先是赔偿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以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如果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另外,对侵犯商业秘密责任承担与其它知识产权案件不同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了侵权人还应承担权利人因调查侵害其合法权益不正当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其次,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还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其它承担责任的方式。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和违约权利人只能择一,不能同时主张。
第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侵权人对国家应当承担的责任。这种做法有利于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因商业秘密本身的性质是一种信息,一旦泄露,其扩散可以是很快的,同时会给商业秘密权人带来不可挽救的损失,所以规定行政处罚可使商业秘密权人方便地请求工商局采取及时措施,对侵权行为有效地加以制止。在发生侵权行为时,受害人可主动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查处。
第三、刑事责任。
这是一种最为严厉的措施,可能使侵权人面临牢狱之苦。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新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措施。
正如大家在开头了解到的这样,商业秘密侵权纠纷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是取决于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影响的,侵犯商业秘密其实就是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的做法,被侵权的公司可以要求侵权方必须要进行赔偿,可侵犯商业秘密带来的其他方面的损失,一时之间也是难以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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