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所需材料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回迁安置证明、安置单位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权属登记申请表。
法律分析
安置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拓展延伸
安置房过户申请办理指南及材料要求
《安置房过户申请办理指南及材料要求》是为了帮助申请人顺利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而编写的指南。在申请过户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本指南详细列出了申请过户所需的所有材料,并提供了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的说明。申请人可根据指南逐一准备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步骤办理过户手续。通过本指南,申请人可以了解到办理过户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从而提高办理过户手续的效率和成功率。
结语
准备安置房过户所需材料包括所有权证、拆迁协议、安置证明等。《安置房过户申请办理指南及材料要求》为申请人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包括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遵循指南,申请人可高效、顺利地完成过户手续,提高成功率。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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