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方法非法集资,金额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2)》第49条[筹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方法筹集不正当资金,以下情况之一为嫌疑立案追诉:
(1)个人筹资诈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筹资诈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关于非法筹资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使用欺诈方法实施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应根据刑事案件的100元以上的规定处罚。用欺诈方法筹集不正当资金,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筹集资金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和筹集资金的规模明显不成比例,筹集资金无法偿还的
(2)擅自浪费筹集资金,无法偿还筹集资金的
(3)携带筹集资金逃走的
(4)将筹集资金用于筹集资金用于非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5)逃走、转移资金、隐瞒财产、逃走回收资金的情况
(6)隐瞒、销账目、破产、假破产、逃走、回收资金的情况
(7)拒绝向非法资金的情况下,可以返还的情况
(8)。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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