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新公司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5、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因为后期还需要拿着名称准予变更书去公安局做印章备案,重新刻制印章;
二、公司名称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变更所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等证件。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