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刑事案件来说,如果案件审理后最终结果是判处缓刑,无论是对当事人或者是对家属,尤其是监护人来说都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这意味着当事人暂时免于牢狱之灾。一般来说,判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会根据其犯罪情况、矫正期限、风险等级、悔罪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实行严管、普管、宽管分类管理,对不同管理类别采取相应的监管矫正措施。作为监护人除了尽量做到日常对服刑人员的关怀、心理疏导外,必要时,监护人还有义务陪被判决缓刑人员定时定点的到有关派出所进行报到。如果服刑人员在缓刑期间有什么异常措施,为了防患于未然,监护人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备。
一、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
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在监狱里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
另一种情况是,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上门办理离婚登记的义务,一般也是很难实现的。而对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
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果与其配偶双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
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可以与普通公民一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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