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档案。至少50年的档案,但欠钱是民事纠纷不是犯罪,而且已经清偿了债务,这个没什么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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