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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诉后什么时候再起诉?

2020-01-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我国法律对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对于民事案件,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一、撤诉之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已经提出离婚要求的案件

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的,被告可以起诉离婚,没有时间限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撤诉后再起诉会不会有影响

撤诉后再起诉是有影响的。在民事纠纷中,常常有原告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对自己提起的诉讼有了反悔之心,也会萌生想要撤回诉讼的想法,然而大家都知道法院是一个威严的地方,任何人都不应该去亵渎法律的权威,如果提起撤诉又害怕之后再难主张同一权利。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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