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其价值确保了债权的履行。担保物拍卖后所得金额超出担保范围的部分,仍属于担保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同时,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其价值确保了债权的履行。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的约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都应包括在内。2.担保物拍卖后所得金额超出担保范围的部分,仍属于担保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一、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哪些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二、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主债权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结语
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确保债权的履行。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的约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都应包括在内。担保物拍卖后所得金额超出担保范围的部分,仍属于担保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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