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合并方案。 2、股东会做出公司合并决议。 3、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 通知债权人 并进行公告。 6、办理注销、变更、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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