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合同权利可申请保全,债权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可向法院申请对次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简便特点,裁定需在48小时内执行,对方需履行责任,裁定效力可变、延续。保全范围广泛,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但对第三人财产保全有限制。在合同纠纷及其他纠纷中,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防止对方财产转移损害权益。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权利能否申请保全?
《民法典》规定合同权利能申请保全,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权利是可以申请保全的,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诉讼特点是什么?
1、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
对准予诉前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2、诉前财产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
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法院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
3、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
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继续有效。
4、被保全财产范围的广泛性。
人们认为,能适用诉前保全的财产除有形财产即动产和不动产,如货币、车、船、钢材、木材、房屋等外,还应有无形财产,如财产使用权、收益权、债务人到期债权及财产所有权派生出的其他财产权等都可以作为保全的对象,只是保全措施与有形财产的保全方式有所不同,如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保全是限制履行,而不能对第三人的财产直接保全。
发生合同纠纷或者是其他类型的纠纷,都是可以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诉讼的,当然了,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从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那么就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债权得益实现,但是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
结语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合同权利的保全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权利是可以申请保全的。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的特点,法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都必须履行保全裁定,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此外,诉前财产保全的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申请人可以选择起诉或不起诉,同时保全裁定的效力可因多种原因而终止。被保全财产的范围广泛,不仅包括有形财产,还包括无形财产。在合同纠纷或其他纠纷中,通过财产保全可以防止财产转移,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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