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颁发程序及当场领取规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离婚证应在双方在场时颁发。程序包括核实信息、告知法律关系、见证签名或按指纹、加盖印章、颁发离婚证。新条例取消了审查期,自愿离婚的双方可当场领取离婚证,简化了手续并缩短了时间。然而,婚姻登记机关仍需审查证件和询问相关情况,不能大意处理离婚申请。
法律分析
一、颁发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
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原有条例中的这个规定。新条例指出,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举将使得办理离婚的手续大大简化,时间大大缩短。
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的处理可以大而化之。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拓展延伸
离婚证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离婚证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相关要求,并填写离婚申请表。其次,提交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接着,等待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审核通过,登记机关会发放离婚证。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此外,根据当地规定,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办理离婚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申请前与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具体咨询。
结语
离婚证的颁发程序包括核实双方信息、告知法律关系和义务、见证双方签名或指纹、加盖印章并注销结婚证、分发离婚证,并宣布解除夫妻关系。根据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自愿离婚的双方可以当场领取离婚证,简化了手续并缩短了时间。然而,婚姻登记机关仍需审查证件和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办理离婚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申请前与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具体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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