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著名商标的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著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
2、需要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著名商标,必然是具有较长的产销历史,相当可观的消费量和营业额。
3、需要是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
4、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著名驰名的其他因素。
一、申请驰名商标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驰名商标应该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区域等材料。
二、申请驰名商标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驰名商标具备的条件有: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2、需要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3、需要是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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