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没有一个确定统一的标准。因此,存在赔偿数额过低,差额悬殊等情况。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是规定了根据一些因素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加以了确定,但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幅度和数据。对于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目前没有全面性的统一标准。1998年10月2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对人身、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进行调整的几点意见》第十项对精神损害赔偿费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为我市人民法院把握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提供了依据。对于处理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要根据个案中当事人所受的损害程度、侵害人侵害行为发生的原因、实施方法、持续时间以及因此造成的结果,并依据1998年10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对人身、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进行调整的几点意见》第十项的赔偿标准进行判定,以实现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抚平和慰藉。
武清区人民法院闫学习吴玉刚
一、精神赔偿金最高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一)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二)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三)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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