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劳动仲裁中,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以缺席裁决。同样地,若公司作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若被申请人是公司,在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若申请人是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公司无法出席,如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当劳动仲裁公司无法出席时,维护劳动者的权益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劳动者可以与对方一同协商解决纠纷,寻求双方达成和解的方式。其次,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并寻求法律援助。第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寻求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促使解决方案的出现。最后,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总之,当劳动仲裁公司无法出席时,劳动者应积极采取行动,寻求其他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结语
当劳动仲裁公司无法出席时,劳动者应积极采取行动,寻求其他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咨询专业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劳动者应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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