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隐名股东撤回投资款的方法有两种,第1种是把股权转让给别人,第2种就是让公司收购自身的股权,但无论是通过哪种方法撤回投资款的,都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隐名股东不能私自抽逃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