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 民事判决书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 一审 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一十五条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向你说明一点:“本编”指的即是《民事诉讼法》的第三编 执行程序。 你看一下《民事调解书》的生效时间,然后提交一份《执行申请书》,连同《民事调解书》一起去法院直接申请执行吧。如果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一并提供给执行庭,这样会有利于你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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