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包工头欠款问题?三种措施: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可裁决先予执行,移送法院执行,但需满足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不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的条件。
法律分析
包工头欠钱不还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只有欠工资的事实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第五十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结语
在面对包工头欠款不还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二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是通过诉讼途径,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只有欠工资的事实,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本规则适用于各种劳动争议的仲裁。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先予执行的条件包括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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