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流程,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
符合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对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
2、资料提供
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申请原件;
(2)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3)与申请减免税项目直接相关的文件、证书、证件复印件,如批准为高层次人才的文件、证书,获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奖金的文件、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的文件、证书等;
(4)其他相关资料,如本人应取得相应收入的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与减免税项目相关的资料。
3、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财务处收到个人提交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初步检查并汇总当月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拟订公司当月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并整理完善有关资料,经领导审批、加盖公章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4、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符合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向公司出具未盖公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经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5、信息公开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盖章,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手续完成。财务处及时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在OA系统和财务处网站公开。
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况如下: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需要符合减免的条件,然后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备齐所需资料,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资料和调查审核,通过后依法享受国务院所规定的的减免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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