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残疾证领钱的情况各省市补贴情况不同。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享受优惠政策,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换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换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 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迁出状态。
残疾人凭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户口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迁移证明,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残疾人证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迁入工作。迁入地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当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户口迁移后超过半年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原发证残联可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注为冻结状态,办理迁移手续后改为迁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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