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的应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一、工作没到一个月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没有社保,均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员工拖欠工资向谁申请劳动仲裁呢?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无劳动合同怎样写起诉状
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仲裁前置程序。所以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首先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而不是书写起诉状。在仲裁申请中,除了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之外,还可以同时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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