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解决方法的处理流程不同,劳动纠纷处理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劳动纠纷调停程序:
1、劳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向本部门劳动纠纷调停委员会申请调停
2、无法调停,当事人要求仲裁时,可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停直接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不服仲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又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件进行中央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
(一)案件受理阶段。这个阶段包括当事人在规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一段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科学调查阶段。调查科学调查的目的是收集证据和资料,明确争论的实施,为下一步的调停和裁决做准备。调查取证工作包括写调查大纲,根据调查大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等。
(3)调停阶段。仲裁庭在明确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好调停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仲裁庭需要制作仲裁调停书。
(四)裁决阶段。仲裁庭调停无效或仲裁调停书送达前当事人后悔,调停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必须以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进行。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的辩论和陈述等程,最后由仲裁人员充分协商争论事实,根据少数人遵从多数原则作出裁决。仲裁庭下达裁决后,必须制作调停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五)调停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停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停和裁决,当事人双方觉执行。三.申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活动。
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工人的主要法定维权渠道包括: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目前,两个程序各有不足:
(1)根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必须出庭作证。办理比较麻烦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诉讼能力不强,权益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通报投诉,可以避免出庭诉讼的疲劳,成本低,但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这种事件时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不足,劳动保障监察处理困难。执行困难的现象非常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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