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向双方赠与的除外。出资凭证视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的是夫妻一方的除外。法律应当尊重死者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继承的房屋和夫妻捐赠的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作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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