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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量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0-06-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数量认定标准如下:1、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不满一百张的,认定为数量较大;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一百张以上的,认定为数量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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