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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企业财产和债权债务

2023-11-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处理好企业的财产关系是清算组最难重要的一个任务,清算组接管企业之后,应当对被接管企业范围内的一切财产行使管理权,包括接管企业财产,确定企业财产的范围,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财产进行收回,理清企业债权债务等等。

接管企业财产。清算组从董事会那里接管的企业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借款的确认、应付公司和其他业务前款的确认等。

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企业解散时的财产包括下列内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企业享有的债权、企业解散时享有的股权、企业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是为了保证企业的非现金资产能够合理地变现,保证清算可以顺利地完成。因此,清算小组应当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科学的评估。

收回企业的财产。这主要是指清算组要求占有企业财务的自由人交付其财务,如果应当交付的财务已经无法收回,可以要求持有人作价赔偿;此外,清算组还应当收回清算公司向外投资的财产及其产生的利益。另外,股东未缴足的出资,企业在境外的财产,都是清算组应当收回的。

理清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清算组应当通过查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义务等。清算组应当对这些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工作。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一、公司清算流程是什么?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注销执照。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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