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解除没有到生效日期的合同,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对方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给付金钱的义务,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更何况事实情况为当事人签订合同,但是约定的生效日期未到。也就是说 只要对方接受了金钱,合同即刻成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