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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被起诉对子女有影响嘛?

2021-06-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起诉后及时偿还债务,则不会有影响;如果被起诉后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列入失信名单,则子女不能就读于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章》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举措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举措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章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章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章》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举措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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