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条件的规定,如果在判定罪名以后,嫌疑人家属或者本人有积极赔偿,或者是积极缴纳罚金的行为,那么可以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根据具体情况是可以进行酌情减少刑罚的。如果有拒绝缴纳罚金,可以履行缴纳罚金义务却不履行的,法院会默认为不服从判理,那么应该从严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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