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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非礼学生怎么处理

2023-02-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教师非礼学生怎么处理

1、学生被老师猥亵,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而学校作为教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被侵犯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处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基于处于学龄前教育、小学阶、初中三个阶段,对于这些未成年来说,无论身体及心智均处于成长以育阶段,具有从事部分民事行为的能力,但对于重大民事行为,以及涉及身体健康等重大法益无处分或决定能力。

刑法将不满14周岁的人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法益侵犯行为一般不负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近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的多起恶性刑事案件,对原刑法规定的”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进行了修正,在原刑法第十七条增加一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仅针对几种侵犯人身权的重大刑事犯罪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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