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一、已网签待备案的房屋权属限制房产是什么意思
房屋网签,是指购房人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将交易信息公布在网上并签发网签号。任何个人、单位或集体均能通过互联网查询到该次房产交易信息。房屋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开发商或房屋中介将房屋一房多卖。
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两者的共同作用是,防止一房多卖,但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没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只能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细则
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或对经纪机构网上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查验后(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或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及现场照片),对材料齐全的,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网上备案系统网上填写、下载《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表(非居住)》(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2)交租赁双方当事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的租赁合同,符合备案条件的,管理部门应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领取《备案表》转交租赁双方当事人。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高度重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立足于现有房屋管理体制,完善对非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管理,加强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本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与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此前制定的有关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1、到服务台排号;
2、指定窗口审核,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待;
3、到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相关资料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4、7天后领取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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