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身份证明。3、劳动关系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5、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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