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裁员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签了无期限合同后被裁员怎么补偿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如果是协商一致的话,就由双方协商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违法解除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也就是一年要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与固定期限员工一致,基数根据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工资平均数来确定,补偿的月份根据公司服务的年限来确定。即以下两个参考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年限;
2、解除劳动合同前前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
最终补偿金金额=解除劳动合同前前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在公司工作的年限×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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